如何掌握小額錢債上限

TL;DR: 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申索上限為 75,000 港元,若金額超出此限,申索人必須放棄餘額或轉往區域法院起訴。.

  • 申索金額上限為 75,000 港元且嚴禁將同一筆債項分拆處理。.
  • 除非放棄超出上限的餘額,否則高額債務必須轉交區域法院處理。.
  • 最適合證據齊全且金額在上限內的合約糾紛或債務追討案件。.
  • 審裁處不具備土地所有權、僱傭糾紛、誹謗或公司清盤案件的管轄權。.
    目前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申索金額上限為75,000港元。若申索金額超過此限制,申索人不得為了符合最高可以追幾多錢(可申索的最高金額)而將案件分拆處理。申索人可以選擇放棄超過上限的餘額,以繼續在審裁處進行簡便且低成本的訴訟。